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資產交易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資產交易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景區內個人游樂設施歸誰管理?景區翻包檢查是否合法?如果游客在景區自殺,景區要負法律責任嗎?有哪...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游景區資產交易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旅游景區資產交易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自然屬景區管理處管理。因為所有景區內的人都會和管理處簽訂合同的,在景區內發生任何事情。責任都要追究管理處的責任,所以景區內個人的游樂設施也會受到管理處統一安排保安看管。晚上停業后也有保安值班看守的,保證景區內每個人的財產安全。
景區翻包檢查并不屬于合法的做法。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有權享有人身自由和財產安全的保護,并且在未經合法程序確定下,不得非法進行人身搜查或侵犯財產安全。
因此,景區對游客進行翻包檢查屬于侵犯個人隱私和財產安全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安全問題需要解決,景區應該采取合法的措施,如設置安全檢查區域并經過游客同意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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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了學生在學校自殺,學校應不應該負責任的話題,先回到本話題吧,景區自殺責任問題要看景區是否收費,景區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景區的安全提示是否清楚等等,如果是人為的主動自殺,想不開,景區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在人情世故中應該適當表示,談不上責任,只是人道主義安慰。
所謂自殺,那肯定是自己情愿被自己殺害,是自愿的,景區相關人員也并不知道你會自殺,如問答所說,一女子在峨眉山上自殺,不顧他人勸告,個人認為景區是不需要負責任的,如果說景區的安全設施出了問題,導致了這次事故的發生,那么景區是需要負責任的,反之則不需要承擔責任。畢竟,景區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來鑒定游客是否患有抑郁癥,或者是否有輕生的跡象。在這點上不應該苛責景區。她選擇該景區來結束自己的生命,是她的抉擇,景區不能拒絕類似這一種來自殺的游客。游客想要自殺,是景區始料未及的,也是攔不住的,在我看來,自殺完全是屬于個人行為,個人想要得到一種解脫,這一種解脫需要以自殺的方式來實現,對于自殺的人我只想說逝者安息。面對這種問題,我們值得深思,旅游本就是給人們帶來快樂,放松心情的一種方式,而現在卻出現了在景區自殺的情況,生活壓力等其他原因真的能壓死人啊,當出現相關問題時,記得自我調適,珍惜生命,生命是本錢,生活其實很美好。
游客在旅游景區范圍內進行自殺活動,景區管理部門在不能掌控的情況下,是不需要負責的。
試想,我們在一個公園內游玩,你打了個噴嚏,或者是摔了一跤,都要叫景區負責嗎?沒有道理,是你自己所為,個人行為不受他人控制,就只有個人自己負責吧。你說應該做好防護,好嘛,我修個護欄,他要想在你這兒死,你怎么也攔不了,隨便找個什么地方就可以跳下去,一座山什么地方不能跳啊,是吧?
所以,我們只能多寫幾個提示牌,比如“珍愛生命”等等,還可以安些擴音喇叭,進行宣傳,也就是這樣了。
自殺者想找個自認為合適的所在了斷,這個誰也無法預知,責任自然無從談起。景區唯有把基本的安全設施和保障做完善,其他的屬于“不可控”,由它去。比方說過鐵索橋,鐵索固定沒問題,腳踏、搭手處也都完備、牢固,安全繩系扣也沒問題,你景區就盡到了基本安全責任。游客自己打開或剪斷繩扣,縱身一躍……那是游客的事,與你景區無關。景區要做的,是讓”安全欄”盡可能高一點一一你看鐵路上的立交橋,它的高度設計,就是讓一般人翻越不了。動物園里,看老虎沒問題,但不能讓摸老虎沒問題一一有漏洞就會有問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旅游景區資產交易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旅游景區資產交易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