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景區旅游被砸傷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景區旅游被砸傷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江西一景區游客摔傷頭部,搶救無效死亡, 你怎么看?在西安兵馬俑旅游,手機不慎掉下去能拿上來嗎?7旬...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景區旅游被砸傷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景區旅游被砸傷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沒什么看法,現在這年頭走路可能被撞,居民區經過可能被樓上拋物砸死,大雨天可能被吸入下水道,掉入河里因水泥護坡無處可抓而被沖走,總之危險無處不在,自己小心吧!何彌托佛!??????
你就別擔心手機掉去會不會變成文物了,不要驚慌安心去找工作管理員辦理失物手續登記,然后等參觀結束時管理者會派工作人員拾取,最后問清楚自己丟失的物品在什么地方如何領取。鬧個笑話游客在動物園參觀老虎時不小心錢包手機掉老虎籠里面了,該游客同樣可以找動物園管理工作人員辦理物品丟失手續,換句話說要是老虎咬碎錢包手機,那么該游客的所有損失都是自己承擔??有個新聞上就出現了這么一件事女朋友掉老虎籠里面被老虎咬傷了,然后男友跳進老虎籠跟老虎肉搏結果一命嗚呼??所以在任何地區任何時間發生任何事不要驚慌,冷靜的頭腦準確的判斷和應變能力是生存之道????
在兵馬俑掉手機有可能成為文物,這在網上曾經是一個大家都熱議的段子。
比如某一年,一位來自四川的游客十一來西安旅游,在參觀兵馬俑的時候,不慎將手機掉到坑內,這個經歷和圖片公布到網上之后,引發網友熱議,很多網友都戲稱,幾百年后,這個手機也成為文物了,會不會是秦始皇是未來穿越過來的證據?
不過,玩笑歸玩笑,掉到兵馬俑坑里的手機,只要找到景區工作人員,等下班后,就可以把手機歸還了,不存在成為文物的可能性。
首先要看是什么原因引起意外死亡,如:老人心臟病或高血壓引起死亡的,這就與景區沒有關系,景區不必賠償一切費用。如:是景區的游樂設施發生問題,那景區必須要按國家賠償法進行賠償。如:設備漏電導致老人觸電死亡。再如:設備突發斷,從高空掉下死亡,這樣情況造成了老人的死亡,景區沒有賠償的責任嗎?
首先得分清免費與逃票基本概念的不同。逃票顯然與景區并沒有門票(可視為一種合同關系)的關系。而免票實際上還是有門票概念,只不過是按其優惠規定沒有收取相應的門票費用而己。有的免票憑證件發給游覽券,有的沒有游覽券,其免費有效證件就代替了門票券的功能。本題景區有義務為合法游覽人提供安全保障,若是景區失職原因造成合法游覽人的傷害,景區當然就得承擔相應責任。否則只是游客身原因所造成的傷害景區就不必承擔責任。
誰死誰有理的觀念應當改一改了!例如虎園下車被咬索賠案、小偷索賠、酒駕索賠等司法怪事是不應當出現的。出了事故要找到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死者應負什么責任?這才是司法的公平和公正。
景區免票不等于免責
我市僅有水源山公園(有動物)收費,成年人全費10元,兒童半費5元,70周歲以上憑身份證免費入園。對老年人優惠入園政策是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具體體現,使之在全社會形成尊老敬老愛老氛圍。第五十八條,享受精神文化生活。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公園,旅游景點等場所,應當對老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對老年人免票入園,公園不得以老年人免票為由,聲稱對老年人安全免責,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景區負責賠償:
1.如果虎犳狼熊沖出籠子,把游客咬死。
2.如果瘋狂老鼠過山車,天輪,空中纜車等設備故障或固定游客的安全裝置松開,把游客甩出摔死。
3.如果景點擺放物,擱置物墜落,各類宣傳板倒下,砸死游客。
4.如果護欄等防護設施不牢固,導致游客摔死。
5.如果景區游客擁擠未及時疏導,發生踐踏致死。
如果下列情形之一的,景區不負責賠償:
正規旅行社,再游客出發之前,都會購買2份保險,一份叫做旅行社責任險,一份叫做旅游意外險!
如果途中不是因為自己刻意的挑逗狗狗而被咬傷的話,咬傷后應先去治療,然后再打電話給旅行社,待治療結束之后,可以走旅游意外險,保險!
旅行中,只要發生了被狗咬傷或因被狗驚嚇而造成另外的傷害這樣的突發事件,旅行社是應該負先行賠償責任的。因為旅行社給游客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應該包含任何非主觀意愿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的治療和賠償。
前幾年,我70多歲的小姨跟隨旅行團到福建廈門旅游,被一條大狗驚嚇摔倒,導致腰椎粉碎性骨折。她所在的那個旅行社就處理的很好,馬上先送到當地醫院去救治,然后又派擔架抬到飛機上返回住地,送去醫院繼續治療,包了所有的治療費用,并給予了一定的精神補償。我小姨對旅行社的處理非常滿意。
像我們公司給保姆們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也包含了這些內容。阿姨只要是受到了非主觀意愿的傷害,無論是買菜掉進了路邊的土溝里,還是在樓下帶孩子玩耍被樓上掉下來的東西砸到,或者被小區里的狗咬到等等,都由保險公司做賠付。
以前曾經被投訴過一次,原因是一對小兩口新婚旅游,回來以后女的懷孕了,投訴到旅游局,說他們不想要孩子,但是導游全程給安排的大床蜜月房,倆人沒控制住,懷孕了,投訴旅行社,要求賠償手術費,奇葩不奇葩?
和你這個問題一樣,答案是可能有責任也可能沒有責任,被狗咬了關旅行社什么事?但也要看具體情況來界定;旅行社有一個責任保險,這個保險的賠償原則是由于旅行社的責任而導致的游客人身或財產遭受到的損失,保險公司才能給予賠償,你這個問題要看具體情況,狗是哪里的?在哪里咬的?是不是景點其他游客的狗?還是街上的野狗?反正比較復雜。一般被狗咬責任界定是誰的狗誰負責,沒有主人的野狗你可以找當地動物防疫部門或者城管。
如果說旅行社有責任,那么一定要是在旅行社帶著游客去的地方發生的,或者導游明明知道有這種隱患還帶著客人去,但是現在導游不可能連這么點兒規避風險的意識都沒有,而且旅行社的責任保險一旦出險保費就會上漲,所以旅行社不會把這個責任攬到身上。
如果是在景區、飯店、購物場所發生的,按道理講那么狗主人和發生地都要賠償,狗主人沒看好狗,發生地管理不嚴格放狗進入,旅行社只是作為協助處理,你可以說是由于旅行社的安排才會到那個地方,不然也不會被咬,你說的很對,上了法庭你也有理,旅行社就是個背鍋的,只要是旅游糾紛鬧到法院的,旅行社或多或少都會賠償一點的。所以旅行社遇到這種情況基本上都會多少賠償一部分,息事寧人,一是不想把事情鬧大,二也是擔心公司名譽受損。
但是,咬厲害了就不是旅行社賠償點錢就可以解決的了,這牽扯到很多部門的責任,但最終不管旅行社有沒有責任,都會背鍋。旅行社其實是最弱勢的,但事實上往往得不到照顧和理解,只要出問題就是旅行社的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景區旅游被砸傷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景區旅游被砸傷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